2025年11月13日,志愿者接到救助站通知,称宋某恒因在深圳找不到工作,希望前往佛山,需协助送站。志愿者赶到后了解到,其因脑梗后遗症行动极为不便,属长期流浪者,虽持有低保,但在深求职未果,故选择前往佛山。救助站结合其实际情况,为其购买了前往佛山的车票,志愿者负责将其护送至高罗湖汽车站上车。

宋某恒的案例折射出“病残流浪群体”在“就业期待与身体条件”“流动意愿与生存能力”之间的矛盾:既希望通过换城市寻找机会,又因行动不便难以适应;虽有低保保障,却因长期漂泊无法稳定利用资源。救助站与志愿者的协作,既解决了其即时的出行需求,也体现了对特殊群体“尊重意愿+实际帮扶”的原则——在其坚持前往佛山的情况下,通过购票、送站降低出行风险。此案例提示,针对病残流浪群体,需强化“能力评估与资源衔接”,引导其结合自身条件规划生活,而非单纯满足流动需求,同时推动低保等保障政策与异地帮扶的衔接,减少盲目流动带来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