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的7月份香港居民尤穗冬攜其子尤子言在深圳市流浪。其稱在香港與大陸無任何親人,無任何人幫,當時南湖派出所表示該女子已在派出所置留十天了,每天值班工作人員沒辦法只能為其開酒店住。志願者與該女人達成口頭協議,讓其返香港諮詢小孩入境一事,志願者幫助其照顧一天。其回港入境處諮詢其子辦理回鄉證及入戶需資料後,得知需要的資料後,志願者幫助其聯繫了醫院,並順利重新開據資料。志願者幫助尤穗冬租賃房子給其及其子暫住,其委託志願者照顧其子尤子言,隨後其回港辦理其子回鄉證;但由於入境處回饋其資料不全,無法審核通過。尤穗冬本人也無法清楚訴說資料如何不全,最終導致辦理證件進度擱置。

2024年11月05日因志願者聯繫不上尤穗冬本人,志願者報警聯繫南湖派出所後與南湖派出所一起將其子送往深圳市未成年保護中心,志願者通過短信的方式告知尤穗冬其子已送往深圳市未成年保護中心,同時香港志願者找尋並聯系其;經過香港志願者聯繫,其返回深圳前往深圳市未成年保護中心辦全其子尤子言的入住手續。最後深圳市未成年保護中心、尤穗冬及志願者三方協商達成一致,讓其子在深圳市未成年保護中心接受臨時救助2個月,如超過2個月尤穗冬未能按時接回則進入法律程式,剝奪其監護權,並將其子送往福利院,志願者遂與尤穗冬終止委託。

2024年11月28日,尤穗冬突然聯繫志願者,稱要要將其子從深圳市未成年保護中心裏接出來;隨後志願者接到深圳市未成年保護中心的電話,稱尤穗冬要來接其子,但由於其子證件資料不全,需志願者過去協助;志願者到達現場協助尤穗冬提交出生证證件資料,尤穗冬接出其子,在志願者問及尤穗冬將其子接出的原因,其自述因害怕被剝奪監護權,從此再也見不到其子。
尤穗冬在接出其子後再次流浪街頭,不得已志願者只能再次介入幫助小孩,其委託志願者照顧其子,自己返港办理小孩回香港证件,志愿者並答應協助她辦理小孩回港證件,志願者聯繫出生地公證處,重新委託公證處重新公證了出生證。
2024年12月12日,志願者聯繫尤穗冬並前往香港入境處提交出生證公證書。在香港入境處現場,工作人員很無奈的告知志願者,尤穗冬一直在投訴,稱香港入境處故意刁難她,幾個月都不給小孩證件返香港,入境處工作人員告訴志願者,尤女士提交的資料不全,不符合審核的標準,無法給他辦理證件。入境處希望尤女士與志願者簽定授權委託協議書,由志願者獨立對接入境處幫助其小孩返港一事,隨後尤穗冬在香港入境處工作人員的見證下全權授權委託志願者給其子辦理回港證,並寫下授權委託書。
志願者在與香港入境處工作人員溝通瞭解,發現其一直無法通過審核流程的資料是因為缺乏具體的入院證明、分娩證明、出院證明及這些證明的公證資料,才發現尤穗冬當時去其子出生地補辦回來的資料都已經全部丟失。需要志願者聯繫其分娩醫院。
志願者在與香港入境處工作人員溝通瞭解得知,其一直無法通過審核流程的資料是因為缺乏具體的入院證明、分娩證明、出院證明及這些證明的公證資料,才發現尤穗冬當時去其子出生地補辦的資料都已全部丟失。
2024年12月13日,志願者回到深圳後,經過多方瞭解,終於聯繫上尤穗冬分娩的醫院——(四平中心醫院),在志願者表明來意,並敘說詳細情況後,提供志願者證明,經過醫院工作人員審核,同意向上級申請補辦資料,但需等待通知,並要求志願者提供併發送尤穗冬本人的證明資料到醫院的郵箱。
2024年12月17日,志願者再次聯繫醫院工作人員,但醫院工作人員表示並未收到尤穗冬本人的證明資料,在志願者再次提供尤穗冬本人的資料後的第二天醫院反映上級領導同意資料補辦。
在等待期間,12月16日,志願者帶其子前往深圳市兒童醫院進行了出生後的第一次正式的體檢,12月17日在社康建檔,幫助其子完成疫苗接種。
經過一周的等待,補辦的資料終於寄到深圳。收到資料後志願者於12月30日再次前往香港入境處辦理其子的回鄉證,這一次終於得到了香港入境處的準確回復,資料齊全並告知志願者應該會在2025年1月中旬有資訊答復,志願者懸著的心終於安穩。
2025年1月17日,志願者收到香港出入境通知,稱小孩的入境證已經批復,可以隨時來領取了,隨後志願者聯繫尤女士,卻發現其電話無法打通了,微信資訊也不回復,20日誌願者到達香港在上水警暑報警尋求幫助,尋找尤女士,來深圳接小孩返港,警暑員警告訴志願者,需要去到深水涉警暑瞭解詳細情況,志願者在出入境領取了單程證領取通知書,前往深水涉警暑報警,深水涉警暑告訴志願者電話00852-27019794,在接到香港社工電話時,才知道尤女士一星期前因為身體已送往醫院住院治療,志願者申請希望探視,社工告知需聯繫尤女士主治醫師,21日收到社工電話,稱醫生同意春節後前往醫院探望尤女士。等待中......春節後至今志愿者一直未接到香港社工電話,2025年2月10日誌願者前往香港青山醫院尋找,被告知沒有此人,因年前在深水涉警暑報警時看見葵湧醫院,志願者趕到葵湧醫院查詢時,發現其在9L病房住院,志願者終於見到尤女士,她狀態很好,但她表示醫生不讓出院,需等到社工幫其排到宿舍才會放其出院,在醫院,志願者在尤女士身上看見其寫妹妹電話,也一併拍了,她稱同母異父的妹妹不會幫助自己,不用聯繫她,返回深圳後志願者還是聯繫了其妹妹,妹妹表示她一直不知道情況,她可以來帶小孩返香港,但是關鍵是沒有證件,去不了香港,而且深圳沒有親戚朋友,無法來深圳照顧小孩。志願者告知她妹妹需要醫生開情況說明,協助辦理小孩回港一事,期間她妹妹拉黑了志願者,說由她妹夫對接小孩返港,2025年3月31日,其妹夫突然跟志願者說不撫養小孩了,讓志願者自己處理,至日前,其妹妹从来未问过小孩身体情况,也未到深圳探望过,不得於4月9日誌願者去到入境處說明情況,在志願者給於情況說明後,2025年4月9日入境處給於小孩一次性入境許可證給於志願者,讓志願者繼續為小孩申請出境許可證,在深圳南湖派出所的協助下,2025年4月14日順利拿到一次性出境許可。由於志願者幫助尤女士及小孩時間太長了,時間與精力都承擔不起,現需要香港葵湧醫院社工介入,在兩星期內接收小孩回到香港。
2025年4月15日,志愿者到葵涌医院要求节尤穗冬社工,最后对接了葵涌医院徐姑娘社工29598055,并要了他们老板电话29598223王,其表示她跟尤穗冬个案一个多月,不清楚小孩情况,称没有时间未见志愿者,后来志愿者要求投诉,她才说给她时间来处理,说尤穗冬主治医师不在香港,需两星期回来,最快都是两星期以后,志愿者告诉她最迟10天,她表示需要医生评估尤穗冬情况,不管她要不要都得她签名,然后才能找福利机构接收小孩,并要求第二天带资料给她看
2025年4月16日,下午三点,在葵涌医院见到徐姑娘,她问了全部过程,志愿者也全部告知,并把小孩的出生证,入境许可证,出境许可证,疫苗本,医院的体检报告,志愿者身份证,家里地址,协会名称全部给她复印了,接下来只能继续等时间。

2025年4月22日,志愿者电话香港福利暑,左姑娘0085226528717接电话,志愿者告诉情况后她打电话到葵涌医院社工,并说会监督情况,
2025年5月6日,志愿者给葵涌医院社工,并在5月7日确定了5月9日早上送小孩到葵涌医院社工部,小孩成功入住香港青少年服务处,小麦田
2025年5月15日,志愿者联系葵涌医院社工,回访孩子情况,其表示不会再跟志愿者反馈任何关于小孩及尤穗冬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