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2日深夜:东门派出所对街头流浪人员清理时,在肯德基内不愿离开,态度恶劣。志愿者介入,联系到其姐姐。姐姐称弟弟已离家一年多,并且一直和家里人表示自己在外有工作。志愿者说明实际情况后,联系派出所建议致电家属询问是否接回,家属未明确表态。此后家属自行多次寻找未果,后主动联系志愿者,志愿者建议其到东门派出所。家属称弟弟五年前患有精神病,五年没出过家门,2017年因为生病强制性送精神病医院治疗,出来后拒绝再吃药,称要家里拿一百万给他做生意,因家人拿不出钱后,其称出门做生意离开家,考虑这情况,派出所建议尽快送其到医院治疗,但其说话思维清晰,达不到强制送院的条件,其姐姐也没有能力单独送其到医院治疗,事情变成不了了之,但接下来他天天骚扰家人,骚扰派出所,一天打无数个电话报警,但又说不出有什么需要帮助,不得已派出所再次希望通过志愿者找到其家人,看能否送医院治疗,姐姐为了帮助生病的弟弟,去到五年前住院的医院,重新调出其病例,并把住院记录发给志愿者,派出所以此来确定他的精神健康问题,确认精神异常,但其不认为自己有精神疾病或需要帮助,拒绝治疗,家属书面委托派出所及志愿者协助送医院。 2026年5月8日:志愿者陪同姐姐再次拨打派出所电话报警,成功将其送往深圳怡宁医院。因当事人对姐姐极度厌恶,父母怕他出来打击报复,不让女儿与他见面,过程全部由派出所与志愿者协助完成。在医院对其检查时,其表示自己有传染病,现正对其进行传染病检查,确认无传染病后将留院接受治疗。 |














